发布日期: 2016-05-1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巨鹿县财政部门积极推行阳光政府采购,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方式、加强监管。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年度预算,做到采购预算早编、细编。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明确采购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通过财政内外网的联接,实现与预算编制系统、用款计划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面对接,形成以采购预算编制为源头、以政府采购执行控制为重点的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公开。今年以来全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进入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所有采购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全部在在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供应商的监督。整个采购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从机制及源头遏制腐败滋生。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对政府采购资金欠账情况进行清理,查明原因,要求在后续管理中严格审批资金来源,凡是用户单位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予审批,以确保政府采购资金足额、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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