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预算继续按照“零增长”编制。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单位专项支出除民生和涉军等支出外,统一压减5%,共压减2000多万元。同时,2016年不因增加新的工作事项而新增工作经费。
二是推广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出台《娄底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未列入目录的公共事项,原则上不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部门不予编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1500万元。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预算管理绩效目标申报,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对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未安排专项资金的市直预算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上,参考绩效评价结论。如,编制2016年“创国文巩国卫”专项经费预算时,参考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娄底市2015年巩固创“国卫”成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针对市容监督员履职绩效不高的问题,取消了该项资金安排,节约经费500万元。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编制2016年市级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先有资金来源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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