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建立了“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了完备的支付体系。建立了财政支付专网,每个上线单位都配备了电脑、专用打印机等。二是建立了单一的账户体系。每个预算单位仅保留一个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实行国库统一管理,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建立了有效的监督体系。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公”费用等列为审核监管的重点,严格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
二、实现了“三个跨越”。一是实现了上线单位由点到面的跨越。二是实现了支付方式由授权支付为主到直接支付为主的跨越。三是实现了资金拨付途径由繁到简的跨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资金拨付由中转变为直达,只要用款计划审批下达,在支付行为发生的当天即可办完用款手续,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大大方便了基层单位用款。
三、发挥了“三个作用”。一是发挥了“蓄水池”作用。将各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上,变资金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 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二是发挥了“水龙头”作用。对单位财务管理从资金管理转移到指标控制指标、资金分离运行的管理操作模式,使各单位基本做到了“收费不收钱、花钱不见钱”,由此完成了对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程监控。单位的支出,必须在支付行为发生时,才能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行为没有发生时,资金仍集中在国库,改变了原来将资金按月拨入单位账户,财政部门以拨作支的做法。三是发挥了“防火墙”作用,国库集中支付以链条的形式把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工作串联起来。单位所有收入直达国库,变过去不受制约的“部门自己批、自己报”为财政部门全过程监督下的“部门批、支付局直接支”,取消了单位对支出资金的“二次分配”权割断了部门“小金库”和乱收费的联系纽带,使“小金库”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有效遏制了公务消费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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