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9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东兴区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积极组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督促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监管。加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事中重点抽查、事后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定期考核;加强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信访处理,探索购买法律服务参与内部处理,保障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抓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和发售、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等七项重点工作;加速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更好的优化采购流程、分析政策执行、掌握项目进度,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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