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各部门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正确认识购买服务改革的政策意义,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履职,部门分工协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并逐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措施和办法,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和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并重,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在推进过程中把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规划好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协调、与财力相匹配的,多层次、分阶段、稳步推进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民生最需要的地方。
三是注重绩效监管。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资金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购买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规范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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