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丹东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全面提升城建工程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在继续做好筹措资金、年度城建计划管理、投资审核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城建工程监理管理。2016年,丹东市投入城建工程的财政资金将达2亿元,同时,在工程监理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责任,选派懂技术、懂管理、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造价、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旁站监理。
二是要求监理单位按期、全面、准确报表,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是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工程签证必须在时限内处理完毕,杜绝事后补签证。
四是加强监理档案管理,要求城建工程监理档案资料齐全、监理日志同工程签证相互对应。
五是不定期抽查工程现场监理及监理档案建设情况,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责。
六是采取惩罚措施,对不认真行使监理职责或因监理不到位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减少工程监理的委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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