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济宁市积极主动适应廉政建设新常态,把绩效理念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从源头和机制上加强监督,推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突破口,不断提高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分类科学、分配有效、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长效管理机制,把好分配、管理、拨付、评价“四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研究探索借助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专家、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绩效评价。对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的专项资金,予以继续支持;对未达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反映使用效益差的专项资金,可以缓拨、核减甚至取消。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预算分配相结合的机制,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项目论证、评审、公示制度,并将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相关政策依据、分配结果和使用效益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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