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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财政局“六措施”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发布日期: 2016-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6年1至4月底,新疆塔城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同比增收6684万元,增长7.62%。下一阶段工作中,塔城地区财政将按照地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加大财源培育,努力完成全年增长6%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县(市)组织收入工作的督查力度,落实县(市)党委、政府抓财政收入的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整合专项资金,全力保障地区重点支出。

  三是按照自治区要求,继续深化PPP项目工作开展。在与各项目行业部门、各县(市)主要领导签订“PPP项目推进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间、项目推进时间表等细化分解工作,要求各项目行业部门、各县(市)在每月月底前上报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四是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财政各项基金、PPP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服务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地方新增项目充分考虑引进PPP模式,通过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项目等形式有效规避政府债务风险。

  五是加强财政专项、惠农、扶贫资金运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统筹资金使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按月通报分析分县(市)、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援疆资金、扶贫等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项目实施情况,完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地区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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