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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监督机制 政府采购的一米阳光

发布日期: 2016-05-2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深圳新闻网

  政府采购,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还承载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监管,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为政府看好“钱袋子”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纪检、财政等部门的行政监督,社会大众、媒体、供应商等的外部监督以及采购中心的内部监督等多种监督主体。其中,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关乎投标供应商利益的,供应商之间的相互监督。近年来,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从关键点出发,以强化监督的积极性为核心监督机制,将供应商参与的由核心利益驱动的自发性监督的需求,贯穿在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进而形成了一套非常高效、有活力的供应商监督机制。供应商监督机制的产生,正如一米阳光洒进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照亮公正公平的每一个角落。在过去的一年中,宝安区采购中心以阳光的姿态挺进,借助公正公平的高透明度平台,采购项目15688项,预算金额33.03亿元,实际采购额29.12亿元,节约资金3.91亿元,节资率11.8%,在深圳市位列前茅。

  1 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中引入供应商监督

  在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宝安区都相当重视供应商自发性的监督需求与把关意识。对此,宝安采购中心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尤其在采购源头上推行了“开门”编制标书的做法,让采购单位、供应商、专家等各方均有畅通的渠道表达自身诉求,为投标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开放、公平、平等的意见征集的平台,使得每一个项目的“游戏规则”的制定更加公平。

  据悉,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采购的“游戏规则”——招标文件更是自始至终影响着整个项目的公平公正。近年来,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可通过标前解释会、座谈会以及网上意见收集平台等,对招标文件的参数条款提出意见。然后,采购中心收到意见建议后,会通过专家论证会以及采购单位的答复等方式,对供应商的意见建议进行论证和评估,最后才确定是否采纳。

  “整个过程都有各个潜在供应商的全程参与和监督,在招标文件参数条款设置方面很难人为偏袒某一特定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称,这样的意见征集平台,促使了招标文件在各方的利益角逐中不断趋向公平合理。

  2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引入供应商监督

  在国内,政府采购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因此,评标专家的责任心、专业水平、工作操守都会不同程度地对采购结果造成影响。

  开标评标过程是政府采购的核心环节,为了让供应商的监督更直观更有效,宝安区采购中心制定了供应商现场观标制度,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重大敏感项目、竞争激烈的项目,邀请投标供应商到中心监标室现场监标,投标供应商也可向中心主动申请监标。“我们通过高清摄像头和立体拾音设备,将评标室的开标情况实时呈现给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清晰了解到评标室专家和工作人员是否有不当言论和行为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加公正、透明,宝安区采购中心还安装了语音对讲系统,借此,参与观标的投标供应商可实时向评标专家提问,评标专家也同时可以现场解答投标供应商的疑问。

  “废标”意味着淘汰,是对供应商最关键的决断,为防止误判、错判,对被废标的供应商,宝安区采购中心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录音电话告知投标供应商被废标的理由,供应商有异议可以马上 “申诉”。据了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评标专家承受着一定的监督压力,以更强的责任心和更专业的态度开展评标,进一步增强了专家评标的公平公正性。

  同时,为防止专家评标不公现象发生,宝安区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果公告中加入了评标专家姓名、资格审核情况、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和得分情况等内容,接受各投标供应商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3 在主动宽松维权环境中鼓励供应商监督

  投标供应商的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应该由谁监督最有效?据了解,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质疑渠道、受理时限、材料递交方式等方面全面放开,从最大程度上为供应商提供了一个宽松、便捷的质疑环境,同时也从最大意义上保障了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开、公平。

  “各投标供应商一般属同行,对各自的实力和公司运营情况都比较了解,因此质疑的有效性非常高。”相关负责人表示,同行质疑对抑制各投标供应商弄虚作假等行为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意味着,评审结果后的供应商诉求表达,保证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品质与水准维持在一定的高度。

  4 在合同签订和后续监管中引入第三方监督

  项目的履约是政府采购的最末端环节,也是最终体现项目效果的关键。对履约环节监管的缺失,往往会导致供应商通过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约等不合法手段赚取更大利润,造成质量标准降低,甚至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引发一系列的廉政问题。

  为此,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合同备案的方式,对采购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核对,并推行第三方抽检工作,确保采购文件与合同条款的一致性。据介绍,抽检工作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展开,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的履约情况提出公正、专业的整改意见。

  在过去的一年,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维权环境、合同签订以及后续监管等多种监督机制,全面完成了9项“马上办”项目,3项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11项“智慧宝安”有关项目采购工作,促使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正公平。据了解,接下来,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继强化监管、狠抓责任管理,全面持续提升业务和服务水平,以法治化为方向,以创新的精神、踏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大力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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