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金湖县自2014年取消会计委派,实行“八统一”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两年来,为全县财政资金的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有效地促进党的“八项规定”的落实。
一是强化了财政资金的收支行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收支直达。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或指定的财政专户。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面实现集中支付,公用经费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杜绝了非单一账户下出现的多个转账环节;干部职工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政府采购支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付给中标供应商;专项支出实现直达项目实施单位;基建支出按照施工合同按期直达承建单位。同时明确规定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不得支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是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收支的透明度。单位的每项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同时也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是会计人员审核的重要依据,财务人员对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单位违规的,予以拒付。对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将不予报销。
三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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