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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市严把“七关” 打造“阳光采购”

发布日期: 2016-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6年以来,阿克苏市财政局以《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准绳,突出关键环节,严格把好“七关”,指导采购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运转、执行到位,积极打造“阳光采购”。

  一是严把预算计划关。审核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计划审批情况,遏制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擅自采购或不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采购的问题;

  二是严把采购方式关。审核政府采购方式,遏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三是严把采购文件关。审查采购文件,遏制随意改变采购需求内容以及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商的不公正做法;

  四是严把信息公告关。细致做好采购信息公告发布,遏制在发布公告的内容、时间、程序及方式上的不规范做法;

  五是严把开评标程序关。严格开评标程序的组织,遏制不依照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干预评标过程或结果等问题;

  六是严把合同签订关。积极协助做好定标、签订合同环节的工作,遏制无故拖延、再次协商谈判、有意刁难中标供应商等做法;

  七是严把履约验收关。认真配合参与履约验收工作,遏制偷梁换柱、以劣充好、账实不符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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