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强化预算监管。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推进预算公开,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审批流程,资金的审核拨付力度、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加,规范经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进一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二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专项资金的范围、申报、分配与拨付程序,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实行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对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公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州本级财政资金调度、财政资金拨付业务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核算,进一步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细化内部岗位分工,定期核查国库存款等,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
四是强化基层财政管理。注重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四项重点。严格贯彻落实乡镇级涉农资金报账制度,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是强化绩效监管。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观念和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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