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潮南区财政局及时制订和印发了《关于做好潮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申请由原来审批管理变更为备案管理,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后,报区财政部门备案,该通知对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范围、备案类型、备案时间、备案流程、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和支付、采购计划公开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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