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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财政局:严格三项举措 规范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 2016-06-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有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阜宁县财政局严格三项举措,切实规范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通过部门内部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现象。

  二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及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推进财政检查“双公示”工作,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的安全有效。加大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聘请中介机构介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注册会计师为主要力量,对省市县联动检查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充实检查力量、提高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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