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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批量集中采购再添“新成员”

发布日期: 2016-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空调机办公用纸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6〕23号),从2016年5月起自治区本级将空调、纸张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目前,广西自治区本级纳入集中采购品目增至5个:台式电脑、打印机、便携式电脑、空调机及复印纸,设置的配置共有18种。

  自治区本级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以来,勇于创新,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预采购,大大降低采购价格,采购效率突显,得到各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认可。每季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一次并及时公布中标信息,各采购单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查阅和了解每个季度中标供应商信息,选择采购符合本单位使用需求的产品,通过报备采购计划后签订定合同、完成供货。

  财政部门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采购单位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供应商;并建立批量集中采购评价及问题反馈机制,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执行,延期供货、产品质量、服务不到位等和采购单位拒绝验货、拖延付款等有关履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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