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首页 > 公采新闻> 政府采购

金溪县财政局“五项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发布日期: 2016-06-2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金溪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强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资产管理工作。

  一、完善采购手续,把好购置关。完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遵循政府采购方式,购置电脑、打印机、业务软件等办公设施设备,实现固定资产配置科学优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把好使用关。完善移交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入账各个环节的衔接,县直各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对经批准配置资产须纳入政府采购,并在购入7日内完成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和入帐工作,由单位配置归个人工作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者离、退休或调离单位时,应交回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规范报废流程,把好处置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核销等,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其中固定资产单笔原值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再报财政部门审批,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由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管理系统,把好更新关。将资产配置、使用、出租、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录入该管理系统的单位共有113家,涉及六大类资产,金额总计近2亿元,主要包括各个单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增加减少情况、报废报损情况,数量金额,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数据。

  五、严格收入管理,把好收缴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收入、利用固定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以及利用固定资产从事其它形式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取得的固定资产收入填制《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律缴入国库。

附件:文件名文件名文件

Tags: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