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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现“四化”

发布日期: 2016-06-3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立足本县实际,本着“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逐步实现“精准化”、“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评审。今年上半年评审工程项目146个,评审金额达6.3亿元,为政府节支近1亿元。

  一是“精准化”。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评审,建立中介机构评审专家库,有效弥补了评审中心技术力量不全面的短板,为实现评审“精准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完善评审程序,严格实行“三审制”,即先由社会中介机构初审,再由评审中心安排人员复审,最后由中心负责人三审定案。“三审制”的推行是评审工作层层把关,能有效降低个人主观因素对项目评审结果的影响,有效提高了评审结论的准确性。近年来,县审计局对评审项目的抽审误差率均控制在2%之内。

  二是“常态化”。政府出台《关于成立嘉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联合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财政与审计、监察、建设等部门的职责,强化了财政评审中心对项目事中建设监管。同时规定:预算股不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评审中心不得受理项目预算评审;政府采购项目不评审定价,不能进行招标采购;工程项目预算不评审,国库支付局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通过完善程序,是嘉禾县评审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财政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评审已经成为共识。财政部门也始终坚持“先项目评审、后下预算”、 “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建设”、“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结)决算”的财政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了所有2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经过评审。

  三是“制度化”。为完善评审制度,规范评审行为,2013年年底县财政投资评审牵头,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系列涉及项目资金管理文件,其中包括《嘉禾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隐蔽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嘉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联合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县财政局出台了《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章制度》《嘉禾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暂行办法》等文件。今年5月,嘉禾县政府正式出台了《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该办法从评审范围、评审职责、评审方式等方面对评审工作作了制度性的规范。系列文件的出台,使评审范围、程序、时效、结果运用等均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公开化”。坚持评审工作的公开化,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嘉禾县门户网公布评审进度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业主通过外网随时随地查看项目进展及评审核增、核减情况;三方对审有专门的对审室,专职人员全程记录对审情况,并列入档案。制定了公开办事程序并长期对外公示,使办事人员更清楚的了解评审职能及办事程序。中心还长期公开评审项目开展情况,内容包括项目评审人员信息、项目评审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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