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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强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 2016-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山东省潍坊市作为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为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市财政部门分别召开了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试点部门专题会议,下发了通知,并根据潍坊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措施,完善制度,构建财政部门牵头,分行业、分系统的工作推进机制。省财政厅文件确定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12个行业为试点行业,这些行业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为试点部门,为搞好工作的上下衔接,确定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为试点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试点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好工作机制,搞好业务培训,确保完成任务。

  围绕试点任务,创新政策措施。围绕修订指导目录、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计划编制、健全购买方式、突出合同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监督管理、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等九项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精心谋划好2016年度试点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试点部门要按照试点任务,创新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市直试点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凡是山东省出台制度办法的,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省里未出台相关制度办法的,可先行一步,结合潍坊工作实际,出台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

  完善报送机制,总结试点经验。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潍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情况交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潍坊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实施试点工作推进交流制度,梳理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以点带面,确保潍坊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搞好绩效评价,加强结果应用。将试点项目中涉及民生、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或金额较大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根据购买需求和合同约定,对试点项目的实际产出和实际效果开展绩效评价,探索评价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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