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锡盟各地方政府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防范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考核机制。2013年,我盟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债务锁定、债务核算、偿债资金筹集、债务管理和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旗县市(区)政绩考核,强化教育和考核,从制度上规范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二是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审计、发改、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务院规定,锡盟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置换债券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管理力度。同时必须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拨付,杜绝债务游离在预算之外。
四是加强部门监管,多措并举,严控偿债资金来源。按照债务类型及资金性质,落实偿债责任和途径,增强还债的计划性和主动性,对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偿债资金采取预算安排、申请置换债券、PPP模式等多渠道筹集,坚决拒绝挤占和挪用上级专项资金支付债务,从而形成新的欠账的现象。对于各部门的债务,要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责任部门制定还款计划,必要时采取预算抵扣的方式,督促其初步清偿。对于债务规模大、偿债期限长、偿债能力弱的地区,分年度做好偿债计划,加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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