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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发布日期: 2016-07-0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东莞日报

  日前,东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东莞市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将统一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

  根据《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其他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所有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驻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主安排场地开展采购活动,具体流程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统一由各采购代理机构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开标室和评标室。而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后,评审专家名单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在项目开标后,释放加密的专家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应使用已登记绑定的密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登录“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系统”打印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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