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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商城“开门纳客”

发布日期: 2016-07-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商平台近日开始试运行,首批中标的8家电商企业已接入平台,实现产品全网推送、全网比价、网上采购等功能。此举旨在推行电子商城采购模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打造更加阳光、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天津市财政局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发了《关于试行电子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或电子商城采购方式采购。电商采购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含台式一体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传真机、显示设备(指计算机显示器)、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打印设备(指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指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等民用空调)、电视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厨卫用品:便器、水嘴。

  采购人选择电子商城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货物单价超过5万元的,可以按实际价格采购,每次只能采购一台。各预算单位备案采购计划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商城采购入口,按照采购需求在电子商城内自主选择商品实施采购,根据实际成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各预算单位采购电子商城内同类产品,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一采购计划应一次执行,严禁将采购计划化整为零。

  在具体运行方面,天津政府采购中心为确保电商参与政府采购行为质量效率,制发了《天津市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实施方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原则,将部分通用办公产品纳入电商平台实施采购,并确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和交易规则,设置了规范、公开、透明的交货期限、仓储物流、服务保障、支付票据等招标规范文本。

  为给预算单位提供更优惠的价格以及更优质的服务,天津市在电商平台供应商招标时,特别强化了对供应商价格和服务的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加大对特色服务的评分因素。对此,各家电商企业积极响应,除了承诺最大限度地给予政府采购项目产品优惠价之外,有的企业为此成立专门的运营团队,为采购人提供VIP服务,解决订购及售后等问题咨询处理;大部分电商承诺可提供“送货到桌”服务,省去了采购人下楼取货的麻烦;一些电商企业针对教育、政府以及涉密单位制定了配送方案,满足采购人特殊服务要求;有的电商企业承诺退换货商品总额低于100元的,免费赠送采购人所需正确商品;有的承诺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发挥节能环保示范作用;有的承诺提供“极速达”、“夜间配”、“211限时达”、“定时达”等服务。

  从中标供应商看,各家电商的经营特点各有侧重,其中2家企业侧重供应普通办公设备及电器类商品,3家企业侧重供应办公用品和耗材,其他企业侧重供应节能环保产品。

  据了解,在平台的实际使用上,采购人在电商平台选择一款商品时,该款商品的全部技术信息和各家电商企业报价同时显示,实现了每一款商品全网比价,打破了协议供货中存在的信息壁垒,供应商难以形成价格联盟或提供政府采购“特供商品”。天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过采购人,对电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实行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监督供货电商诚信履约。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有关人士认为,预算单位纳入电商平台采购后,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应,节约财政资金,降低采购廉政风险,助力企业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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