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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发布日期: 2016-07-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对农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实现农发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防控投资风险,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一是层层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分工,市办和各项目旗县区办、落实专人负责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同时明确监督检查责任,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每个责任人都负责一个在建项目,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度落实是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有效监督又是建优质项目的保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单项工程验收登记制、县级报账制度和项目区乡(镇)、村两委现场监督制。

  三是落实“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农发项目的制度落实和效果体现,关键在于监督检查队伍的建设。加大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增训,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农田水利工程业务、农业科技业务和农发制度规范,廉政建设要求,从而建立起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监检队伍。

  四是落实项目健康交接,把牢验收关口。验收是检验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最重要一关,而且对后期项目终结移交和管护至关重要。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农发办项目验收的有关要求,各项目旗县区都制定了相关的验收办法和建后管护移交办法,确保项目工程不带病运行。

  五是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优良率达百分之百。在各项目旗县区验收基础上市办组织评审、中介等相关人员对各项目区再行复验,对发现工程、资金等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各旗县区立即整改,实现了项目优良率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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