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严格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他支出等一般性支出的预算安排,年初无预算的一律不追加。
二是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优化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执行的业务管理流程;对应急突发性资金支付,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进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清算工作,保证资金拨付时效性。
三是动态监控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拦截预算单位同名转账、大额提现等违规操作,防止预算单位转移挪用资金;监控公务卡还款情况,提高财政透明度;跟踪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重点民生工程资金,保证资金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对预算执行相关报表进行分析,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分析,对下期收入进行预测,提升财政统筹能力;结合财政工作重点、经济形式等,提出加快税收进度等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加强财政监管,深化预算执行效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和投资审核评估,对政府公共投资和部门单位采购实行有效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推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通过银行代收、银行POS刷卡等多种渠道征管非税;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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