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1 作者:李雪曼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安徽省芜湖市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过程中,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并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体系,着力净化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公开竞争。
以诚信为着力点完善评价体系
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诚信评价”进入页面,您会看到房建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智能工程、工程代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采购代理九大板块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表,在这个页面上可以清晰地查到所要了解的单位名称、诚信得分及评价等级。芜湖市招标采购制度起步较早,尤其2014年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开始建立贯穿招投标各环节和履约全过程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该市以大数据为依托,扩大信用评价范围,并将信用信息运用到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和交通工程招投标中。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童宗新介绍,诚信评价工作启动以来,该局跟踪掌握制度落实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加强研究和评估分析,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评价细则,延长采购类诚信评价周期,调整政府采购类项目信用标和商务分值。截至目前,共计修订完善了采购服务类、采购类、代理机构等5个评价细则,制定了两个配套制度,来提升评价规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完善诚信评价信息系统,提高系统的操作性。
同时加大诚信评价工作的督查协调,先后3次召开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调度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随机抽查,推动诚信评价工作开展。
此外,芜湖市还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规则、流程、上传方式、评价意义和要求,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对诚信评价工作的认识,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业务技能。
童宗新表示,如今“信用标”的使用已由工程建设项目扩大到政府采购项目,从已启用“信用标”项目来看,信用分值的高低对中标结果具有重要影响,信用分数高的中标概率远大于信用分数低的,达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效果。截至2015年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用标”评审项目310个。
启用“信用标”改变中标模式
信用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基石,实行诚信评价,就是体现信用的市场价值,让守信者得到激励,让失信者受到惩戒。
芜湖市结合招投标活动特点,率先建立以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为核心的诚信体系。例如,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价办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共享平台、统一结果运用的“五个统一”评价模式;采取信用评价等级制,分为五个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参与招标采购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参与招标采购“信用标”评分依据;被列入“黑名单”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禁止参与投标。
据童宗新介绍,把信用评价分数纳入项目评审过程,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根据项目不同占总得分的比例不同,工程类项目“信用标”分值为10分、15分和20分三档,政府采购类项目信用标分值为5分、7分和10分三档。从启用“信用标”的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看,抽取已完成的12个工程类项目中,中标单位的信用得分的排名均在前三名之内。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单位信用分排名第1的占47%,排名第2的占23.5%,排名第3的占16%,排名第4及以后的只占13%。
调查发现,启用“信用标”以来,投标人充分认识到“信用标”的重要性,投标企业负责人都十分关注信用评价结果,许多人养成了每日上网了解诚信排名和项目评价情况的习惯,有的企业还依据评价标准制定内部管理考核体系,自觉守信逐渐成为一股行业新风。
此外,诚信体系建设还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增加了新的管控手段。童宗新告诉记者,实行诚信评价后,主管部门特别是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管控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促进了投标人诚信守约,中标人普遍增强了自觉和自律意识,信用标启用成为中标竞争的“赛点”,改变了中标竞争模式,促进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良性发展。
推进多种措施筑牢反腐防线
众所周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项目多,资金量大,如何保证交易活动公平公正,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构筑反腐体系,是各地面临的重要问题。除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芜湖市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方面还做了其他积极的探索。
童宗新告诉记者,约束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得靠法律制度来规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芜湖市在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交易、监督办法和规定,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交易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
芜湖市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完善监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在招标采购改革中,芜湖市还引入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并在代理机构使用管理上建立考核竞争机制,实行适时考评,按季度调整,每季度考核排名后五名的停止代理工作一个季度,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则直接淘汰出局。同时,加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培训、考核、淘汰和诚信评价等严管措施,代理机构代理水平明显上升。
芜湖在完善制度、减少人为干预、改进评标办法的同时,还开发了全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强化科技手段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反腐促廉作用,从而让整个招投标在阳光下运作,避免暗箱操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此外,全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开发,不仅全面、及时地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相关项目交易信息、交易结果、投诉处理情况、诚信评价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还使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即可完成,过程信息全部可在系统中追溯,实行计算机“留痕”和系统封闭管理。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的开发,更是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系统链条,实现网上监管,使交易活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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