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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三方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16-01-2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东湖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政府采购法》为纲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效能。

  一、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区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将采购政策支持措施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端延伸。

  二、扩大政府采购宣传。通过在互联网发布信息、印发工作手册、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使得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断提高,自觉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采购。

  三、推进权利放管结合。坚持抓大放小和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由以前的“保姆式”转变为“全开放式”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以检查促规范,依法对抽检项目单位开展执行情况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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