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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财政局“五举措”探索政府投融资新模式

发布日期: 2016-02-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金溪县财政局开拓创新、大胆实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投融资新模式,拓宽我县经济建设融资渠道。

  一、转变运作模式。为突破政府融资平台非实体化、无现金流的融资最大瓶颈,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金溪县国有公司实体经营的建议方案》、加快推动了平台公司的实体化运作,目前,积极与银行、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努力引进金融机构投资者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二、梳理改造项目。将全县政府性项目区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明确经营性项目要依法放开建设和经营市场,积极推行投资运营主体招商,推进市场化运作,对于政府建设资金安排短期压力较大的非经营性项目,明确可以采用BT模式,或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后采取PPP、等建设模式。

  三、强化资金扶持。企业做强能力得到提高,首先,财政预算要安排产业发展资金,两手抓全面激发企业发展动力,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工业企业提档增效,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全方位、多层次对新老工业企业进行政策帮扶,促进其改造升级、做强做大。

  四、调优债务结构。为有效解决商业银行贷款间接融资额度少、成本高、抵押物紧缺等弊端,采取“减少间接融资,增加直接融资”、“减少短期融资,增加长期融资”、“减少抵押融资,增加信用融资”等思路来调优债务结构,县内各国有公司加紧清理存量资产,对剩余安置房、重大项目配套的商业设施等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存量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力求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

  五、落实税费政策,小微企业负担得到减轻,严格认真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各项规定,对符合扶持政策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归类,确保国家各项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以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实现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受惠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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