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上海市交通委、经信委日前发布的《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运营车辆额度需求上,按照上海全市小客车总量控制要求,优先保障用于分时租赁的纯电动汽车额度需求。原则上按需核发,每年额度安排不少于4000辆。对分时租赁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对用于分时租赁服务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
对于停车场地和充电设施,《指导意见》列出了高架桥孔、道路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库)等多种形式。同时,支持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机场、铁路等对外大型交通枢纽和P R停车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停车位,用于分时租赁企业建设服务网点。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联盟开发或委托开发的分时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在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相关资金和项目立项中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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