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下一步,我们继续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先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如是说。
在城镇化、现代化、机动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既面临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又面临着城市环境大气污染的困扰,解决问题的出路就是要优先发展公交车,尤其是新能源公交车。刘小明在会上透露,经过3年努力,包括深圳、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城市的新能源车发展都比较快,目前已有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十三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另外,还有一些清洁能源如LNG、CNG等燃气公交车,以及一些混合动力公交车也将积极推广使用,从而既满足城市老百姓出行需要,也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结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并带动汽车工业更好发展。
近年来,新能源车发展势头很猛烈,但是后劲并不十足。随着1月份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的曝光,关于新能源车补贴是否合理的质疑更加强烈,新能源汽车行业也受到冲击。随着国家对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不断退坡和对新能源汽车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新能源车其实已经走在了从政策驱动市场转变为政策市场双驱动模式的十字路口上。如何顺利完成这个转变,即发挥政策效应,又不过度干扰市场规律,政府有所考虑。
一方面,国家正在逐渐将利好政策倾向与补贴消费者,用市场竞争来倒逼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就是优先在公共领域发展新能源汽车。在今年2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曾指出,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要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业内人士指出,公共交通的政府批量采购是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一个重要部分,首先政府采购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至上为最终目标,有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其次,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等措施,政府采购又能够实现同上层政策的呼应,发挥应有的政策功能。特别是去年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市场机制进行了完善,也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公共交通领域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十三五”期间政府采购将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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