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2016年,克州政府采购工作以八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加强对采购计划的审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对照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从严审核各单位采购计划,包括资金来源、技术参数、预算价格等,做到随到随批,不推不拖。
二是加强对招标公告的审核。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审核招标公告,明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资格预审报名办法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投标截止日期以及招标人认为必须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对技术复杂或大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合理公正,对采购方式进行复审确认,认真审核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确保评标办法及细则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对招投标全程的监管。对招投标整个程序进行监督,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文件进行复审;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监督,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
五是加强采购资金的监管。对所有采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落实,并与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核对;对采购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资金支付证明、发票复印件等),确保每一笔资金无差错,由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
六是加强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和《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采购人采购主体责任,强化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采购人采购执行情况监督力度,对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
七是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依法对供应商在采购过程及履约验收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网上通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大力营造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政府采购环境,促进供应商诚信自律。
八是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认真组织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检查及考核结果实行网上公布,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暂停其代理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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