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4-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3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所有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提升资金集约使用能力;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扩大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加强项目库滚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安排前瞻性。
二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预决算;按照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细化“三公”经费、转移支付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开内容;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全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三是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部门单位支出责任,以预算绩效提升带动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提升。对5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以及低于50万元重点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真正与预算安排挂钩,倒逼部门单位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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