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立项实施中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注重监督检查,把“四关”提升项目工程质量,促农发效益长久发挥,防控财政投入风险。
一是市级严把项目评审关。依托专业全面、素质优良的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全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立项前的评审,项目评审突出原则性、前瞻性、综合性、整体性和科学性,对评估不可行的项目不予立项,对需要修改的项目将专家评审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意见及时反馈,并对修改结果进行再次评估审查,确保项目选择科学、可行。
二是旗县区严把工程质量关。旗县区农发办作为项目的业主,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招投标“四统一”、工程监理“三不准”和工程管理“六统一”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三是各级农发办严把督查验收关。实行以旗县区为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和施工验收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县级农发办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采取乡镇监管、专业监理、群众监督“三位一体”。加强源头管理、过程控制、质量追责。加强事中控制,边建设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建成后,在县级自验基础上,由市农发办统一组织全面验收。
四是加强工程管护。落实管护主体,坚持“建管并重”,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与项目乡(镇)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落实管护措施,提高群众维护工程的自觉性,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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