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3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购买服务对象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购买服务主体自身要求规定,只能向特定社会组织购买。如60周岁以上老人体检等一些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只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接。
二是购买服务年限与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矛盾。由于社会服务的多样性,很多社会服务项目不能单纯按照财政年度分次购买。按照财政预算每年都要采购一次,如果第二年没有竞标成功,那么之前的投入成本、人员培训、感情沟通等投入就完全浪费,可以考虑政府购买服务年限多年制。
三是购买服务方式需因地制宜,应事所需。如“送戏下乡”项目,本地的社会组织它扎根于本地,长期与居民保持紧密联系,熟悉居民情况,了解实际需求,开展这类项目就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单纯强调竞争择优,引入实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未必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服务效果。建议在主要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前提下,允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给地方留出空间,鼓励、吸纳基层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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