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3 作者:陈竞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公布对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情况的监督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显示,2015年,广西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推进制度建设和业务创新、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政策功能、提高采购工作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本级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经监督考核后综合评价,2015年广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
广西财政厅还指出,考核发现,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去年广西政府采购中心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编制采购文件中,存在个别采购文件编制时采购参数中没有落实好国家有关计算机类产品有关要求的情况,同时,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存在没有与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区间相对应的现象。二是代理项目中质疑投诉数量比去年上升。
据了解,此次监督考核工作自2015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分为自查阶段和实地检查阶段。重点检查基础工作、代理程序考核、服务质量和业绩考核、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考核、信息统计考核及其他有关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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