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区交易中心会建管中心,按照《高新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后监管暂行办法》加强现场督察和非定期巡查。通过业主单位反馈,监理、检测、审计单位配合,其他投标主体监督等多种渠道,掌握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对不按照合同进行履约或者履约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机制。截至目前,区交易中心共收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反馈表239张(含市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反馈为满意的项目为179个,占比74.9%;反馈为一般的项目为55个,占比23.%;反馈为不满意的项目为5个,占比2.1%。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现有政府采购各类定点库14个,涵盖了小额零星工程、造价咨询、设计、监理、办公品、印刷、车辆维修加油保险、财务审计评估等领域。为维护合法定点单位以及各采购人的正当权利,区交易中心严肃资格清查,重点查处“挂靠、非法分包及转包、串通”等行为,确保中标单位与履约单位为同一单位。
四是着力进行标后监管结果分析运用。区交易中心将项目履约结果进行分类处理,根据履约情况,通过约谈记分、曝光、列为黑名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失信单位的管理,提高其失信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定点单位退出机制,以弥补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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