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期,沧州市顺利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体制改革,将隶属于市财政部门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分离,并按照采购法要求,对“管采分离”后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及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下发《沧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县区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改革任务完成措施及时间表,为尽快完成全市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改革任务提供了依据,推动县区年底前完成“管采分离”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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