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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明确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发布日期: 2016-06-1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财政局发出通知,采取列举法的方式,列示了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所有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明确规定市本级采购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县区采购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并确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限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及公开招标项目统一纳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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