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抓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核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清查、分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提出解决方案。
二抓思想认识。认真督促政府各部门、财政部门各职能科室认真学习《预算法》和中央、省、州关于部门预决算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对部门预决算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三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各政府职能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四抓逐项整改。对部门预决算中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内容细化程序不够、“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不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不及时、公开网站不规范等问题的部门,启动通报问责机制,并列出部门清单进行通报批评,及时整改。
五抓细化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将在现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请示汇报,争取按省级预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本州预决算公开内容,努力做到与全国、全省预决算公开内容一致,切实把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抓时效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必须在预决算批复二十日内,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或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充分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七抓跟踪督查。由财政部门预算科负责牵头组织好本级预算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督查;由财政部门国库科负责牵头组织好本级决算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督查;由财政部门业务科室负责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督查。
八抓长效机制。以本次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扎实开展好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回头看”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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