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3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南城县严把外聘中介关,着力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风险防范力度。
一是建立中介委托摇号制。委托县财政采购办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公开报名、专家公开审查、公共资源中心公开摇号,录用了10家实力较强、资质较高的中介机构,且每个项目委托中介审计都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确定。
二是建立项目中介约谈制。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主审和聘请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就项目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及廉政纪律进行约谈。
三是建立重点项目全程二审制。对1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实行二审,在一审的基础上,从聘请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二审单位实施。
四是建立二审费用一审支付制。即项目中介二审过程中核减率较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一审实施单位支付,加大一审责任意识,尽力将核减空间压缩在一审过程中。
五是建立在手项目限时限额制。规定中介机构库存项目数额,避免大量项目同时滞留在某一中介机构。
六是建立审计质量考核淘汰制。制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按年度进行百分制考核,实行末位淘汰。
七是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负责制。对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在聘请中介审核的基础上,由审计、财监部门或单独或联合进行跟踪检查,严防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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