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首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了2016—2018年度高邮市居家养老服务成交供应商,项目采购做到了精心操作、程序合法。
明确服务对象,为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及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75周岁(含)以上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残疾等无能力照料的居家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明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代办服务等内容。
明确服务考核细则,在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家居生活照料服务、室外活动照料服务、心理护理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巡视巡诊服务、服务机构人员的配置等方面设置百分考核细则。
明确采购程序,依据采购计划进行项目申报,签订项目委托采购协议,编制审核磋商文件,在高邮市、扬州市、江苏省三级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在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严明开标评标现场纪律等。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