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江西省瑞金市在日常采购工作中树立“提速、控价、保质”的观念,将财政资金用好用活。
该市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采购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的主动性。采购文件的制定和审核、采购合同的签定实施及货物的验收都由采购单位负责,要求采购单位作为货物采购的主要责任人履行相应职责。
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凡有意在瑞金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不再实行代理机构驻地备案工作,单位自主选择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
另外,该市进一步抓大放小,简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凡采购预算单项或小批量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除车辆购置外)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并直接结算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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