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新干县从五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止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撒胡椒面”和“专款不专”现象。
一是加强资金整合。集中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原则上70%用于保重点,30%用于统筹。对规模散小、使用方向雷同、支持对象相近的,实行统一归并;对已经到期、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改革方向的,依程序予以取消;对使用违规、绩效不高、连年结转的,坚决予以压减。
二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建立与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的项目库管理系统,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项目库管理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的有效衔接,明确每年预算列入专项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实现优中选优。
三是严格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的,须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未评审的,缓拨、停拨财政专项资金,调整预算安排。同时,把公益性基层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方面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超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四是推进绩效评价。针对各部门单位重“项目争取”轻“资金绩效”的状况,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县范围内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大额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估,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是规范资金拨付。县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需按工程进度支出的外,原则上要在三季度前全部下达,否则将收回另作安排,避免年底突击花钱和大量资金结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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