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常熟市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20万亩,具体项目由各镇(区)实施,市财政予以补助。日前,为加强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的补助内容、标准和申报管理程序。
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池塘整理、堤岸护坡、循环水系统等,市级在建设项目奖补范围内,按实际完成总投资(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则按总投资扣除上级相关补助后的金额)的60%进行补助,农田最高3000元/亩,池塘最高2000元/亩。工程项目由各镇(区)申报,市级审批批复,要求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程序,将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统一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实行“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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