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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职能
——合肥市依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为

发布日期: 2016-01-27   作者:阚卫海  浏览次数:  来源:公共资源网

  近期,一场激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位于合肥滨湖之畔的合肥要素大市场举行,现场两造俱全,调查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听证员、监督员悉数到位,全程摄像现场速录,随着清点人数与宣读纪律的完成,听证程序正式开始。当事人充分地行使着自己的权利,调查人给予全面合法的解释,质证举证的权利被充分保障,公平正义在看得见的阳光下得到延伸,两个小时过去了,听证会顺利完成既定程序。

  “公共资源交易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关键就是能否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是我们完善监管的利器,只有依法合规才能营造和谐的市场秩序。”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合肥市公管局”)局长李宏卓说。

  合肥市公管局亮出组合拳

  对人民资产负责

  法律授权,疏浚源头好治理。在法治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监管首先要有依法授权。2007年3月,合肥市政府颁布《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创造性地对市属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执法权实施了“委托集中执法”。2013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进一步将“委托集中执法”转变为“法律授权执法”,厘清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和市属职能部门执法的职责边界,强化了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作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科技领跑,监管迸发新动能。科技是让监管效应最大化的助推剂。合肥市公管局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行网上报名和招标资料下载,在开标前使各方无法知晓投标人情况;以网上交易、电子竞价、智能评标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内部操作的全记录、交易信息的全公开、交易监管的全透明,屏蔽了人为干预的风险;开通使用全市61个乡镇、8个园区平台,实现基层产权信息收集、上传等全网络操作;塘西河初期雨水治理科技示范工程施工项目成功交易,标志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异地远程评标;建设网上监察平台,通过对各类交易数据的收集、分析,对各类项目交易实现自动预警功能,由传统的“人盯人”转变为“键对键”监管模式。

  建章立制,有效防范风险。“制度建设是带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程,制度建设完善,监管风险就低,交易活动就合法合规,公共资源交易就能长远发展。”李宏卓说。

  为统一监管标准,保障项目交易服务,合肥市在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不良行为曝光、项目履约等方面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并修订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建立项目跟踪调研分析制度,对群众关注、政府投资的重特大项目,通过定期巡查和跟踪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内容向标后监管延伸;实行回访反馈制度,由业主、专家和技术监督局等共同组成联合项目验收小组,对重点产品、重点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并签署验收意见,将履约验收情况向招投标中心反馈,确保采购货物、产品与招标一致;实行投诉案件外出调查核查制度,确保案件处罚事实确凿,证据充分。

  合肥市公管局依法亮剑

  让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在阳光下

  打击围标串标。合肥市包河区某项目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称该项目存在围串标行为。经调查,合肥市7家公司投标报价存在严重的围串标行为。鉴于项目涉及串通投标犯罪行为,根据《合肥市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联动管理办法》,合肥市公管局商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最终认定7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合肥市公管局对涉案的7家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档案(扣20分),限制其24个月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并公开予以披露的处理。

  自2015年以来,合肥市公管局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行为,查处违法违规的投标企业22家,限制两年交易资格,并向市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3起。

  严惩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一颗毒瘤,严重扰乱正常的招投标活动,极大地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给后期履约带来风险隐患。2015年7月,合肥市公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行为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交易主体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2015年10月,合肥市公管局作出首批行政处罚决定,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6家企业共计处以477.2万元的罚款。

  依法巡查确保标后履约。合肥市公管局将保障标后履约作为落实监管的有力举措,监察支队严格遵守《巡查管理办法》规定,由两人以上组成巡查组,赴履约现场亮证执法,将履约实际情况与交易文件进行比对。通过检查发现,约三分之一受查项目标后履约存在不按时签订合同、项目班子人员不在岗及施工进度缓慢等情况。监察支队通过巡查、约谈确保标后履约顺利完成。

  防微杜渐,公权力暴露在阳光下。针对今年发生的个别干部严重违纪的问题,合肥市公管局认真查出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范。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涉诉事项处理工作规程》对涉诉事项受理、调查、处理全过程进行规范,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标准与纪律,化解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以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实行重大问题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制;以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为目的,统一处罚标准;严格执行环节,对于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严格规定执行时限和督办制度,确保执行环节不产生寻租空间。

  整风肃纪,打造作风过硬专家队伍。“法律法规不仅适用招投标双方,而且适用于评标专家,法治之下不存在特区”。2015年,在生命探测仪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4名专家未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出现重大偏差,为严肃项目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该4名评标专家记不良行为1次,记20分,暂停其12个月评标专家资格,并予以通报。

  种种监管行为是合肥市公管局依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促使其效益最大化的缩影。近9年来,合肥市公管局受理处理各类投诉及信访等事项3692起,会同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共查处招投标过程中放弃中标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的投标企业和个人589家(个),记录不良行为521条,对273家企业或个人作出限制半年以上交易资格的决定并公开曝光,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信力,真正做到了为人民资产负责,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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