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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出台网上竞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6-06-0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四川省绵阳市近期出台《绵阳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采购人操作流程、供应商操作管理、采购代理机构操作管理、履约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违约责任、附则八章,旨在提高采购效率,规范网上竞价行为。

  《办法》严格界定了网上竞价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通用项目货物类产品和部门专用项目产品适用网上竞价,同时规定网上竞价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程序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批,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得进行网上竞价。

  网上竞价严格实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服务等进行书面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供应商的诚信档案。同时规定采购人、供应商可对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竞价服务等工作进行信息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改进。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供应商的七种违约责任,有其中之一,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任限期改正、网上曝光或注销竞价供应商注册信息等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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